恋童癖是性偏好障碍的一种。美国精神病协会对恋童癖的定义是对青春期前的孩子反复表现出性的兴趣, 如存在持久的性意图, 进行性幻想, 迫切的性要求, 有性唤醒以及与孩子发生性行为。恋童癖有多种分类方法, 可分为同性恋童癖、异性恋童癖以及双性恋童癖; 也可以分为家庭内恋童癖和家庭外恋童癖, 前者针对家庭成员,后者也针对非家庭成员。恋童癖多见于男性。
1.认知扭曲理论
该理论认为认知扭曲是导致恋童癖的原因。这项认知扭曲可以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包括孩子在内的所有都是有敌意的, 获得安全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通过性虐待去控制儿童。另一种观点是成人是有敌意的, 而孩子是能真正接受自己并爱自己的性伴侣; 性侵犯行为是不可避免的, 恋童癖会把行为归罪于儿童、环境压力以及毒品或酒精的作用, 例如认为是儿童激发起了自己的性欲; 与儿童发生性行为不会对儿童造成持久伤害。
2.神经生物学病因
研究提示患者可能存在大脑某些区域功能异常,中枢神经递质功能异常,神经生物学和神经发育异常
研究发现恋童癖的 IQ 分数不仅低于普通暴力攻击者,而且低于强奸等其他类型的性攻击者,言语学习和记忆成绩也低于常人。
3.其他
儿童时期遭受到性虐待会使当事人成年后对成人缺乏兴趣, 转而把儿童当作性对象。并且对儿童进行性侵害也是对抗早期不愉快经历的一种方式。
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遭遇不良的事件。
恋童癖患者的行为表现为他们对性成熟的人不感兴趣,只以儿童为满足性欲的对象;患者主要追求的是心理上的性满足和性快感,因此,他们常常通过窥视或玩弄儿童的生殖器来达到性满足,性接触往往末达到性交的地步就中止了。但随着时间的延长,这种接触的次数增多,心理满足便会演变成生理满足,即出现性交要求、玩弄儿童、折磨儿童等行径。
根据临床症状可以诊断。DSM-5诊断标准如下:
1.患者的表现为以青春期前儿童(年龄小于13岁)作为性对象,激起个体反复强烈的性唤起,表现为性幻想、性冲动或性行为。
2.个体实施了这些性冲动,或这些性冲动或性幻想引起显著地痛苦或人际交往困难。
3.患者年龄须≥16岁,患者与受害儿童的年龄差距≥5岁。
1.认知疗法
在治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仅仅改变表面的认知扭曲是没有作用的, 只有改变那些核心认知扭曲和图式才能起到作用, 因此医生应该把重点放在改变核心认知图式上。
2.条件反射疗法
如果患者早期形成了以儿童为对象的手淫的条件反射,医生需要帮助患者的新建立新的以成人为对象的手淫条件反射。
3.药物疗法
在恋童癖的治疗过程中, 常配合使用一些降低性欲的药物和方法, 例如采用降低睾丸激素的药物, 使用选择性血清素再吸收抑制剂( SSRI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