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精神病又叫旅行性精神障碍,是旅行者在旅途中常见的一种突发性精神障碍。此病在铁路列车旅客中多见,并可能导致恶性伤人事件。患者发病前受到精神应激、躯体过度疲劳、慢性缺氧、睡眠缺乏、营养过分缺乏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从而导致他们的精神、身体功能对环境变化的调节适应能力失常,最终出现了精神崩溃、反应失度的急性精神障碍。虽然它在过去被认为是具中国文化特色的精神障碍,现在更多的专家认为它属于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性障碍,原因与我国过去的交通运输条件差有关,随着运输条件的改善,现已罕见,没有必要单独成为一个独立的疾病。
并无可信研究证明本病的病因。推测可能的诱发因素有:
1.旅途精神病患者多数为初次乘车旅行,文化程度低,年龄分布以青壮年为主,乘车时间长,睡眠不足。
2.由于列车超员严重,患者所处车厢内CO2浓度高,大部分患者在硬座车厢无座位,因活动受限导致极度疲劳。
3.患者长时间持续无进食或很少进食,车厢内供水次数少则更加重饮水量的减少,在上述状况下,患者的体内环境失代偿,出现生理指标的异常。
4.患者具有内向或偏执性格,表现为沉默,孤僻,悲观,对他人有敌意等,具有一定的易感心理素质。
5.患者在上车前就具有前途未卜,焦虑不安的心境,首次出门者居多,处于陌生的车厢内,缺乏人际交流。
旅途精神病的临床表现完全符合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性障碍的特点,其表现形式多样。包括:
1.定向障碍(地点定向障碍、时间定向障碍、人物定向障碍、自我定向障碍);
2.感知觉障碍(错觉、幻听、幻视、幻嗅、幻味等);
3.思维障碍(被害妄想、关系妄想等);
4.情绪障碍(紧张、焦虑、恐惧、哭泣、痴笑、抑郁);
5.言语障碍(言语零乱、理解困难、无法有效交谈);
6.行为障碍(冲动伤人、毁物、跳车、自伤自残、自杀、无目的行为等);
7.注意及记忆障碍(注意力涣散、迷茫、遗忘等)。
需经神经系统检查排除器质性病变。
在我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中有此诊断,属于急性短暂性精神病范围,但目前的国际疾病分类ICD系统中并无该诊断,而归入“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中。诊断要点如下:
1.在旅行途中(铁路、公路、水路,或空中旅行等),急性起病。病前有明显精神应激、过度疲劳、过分拥挤、慢性缺氧、睡眠缺乏、营养水分缺乏等综合因素作用。常可出现意识障碍,片段的妄想、幻觉,或行为紊乱。
2.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3.病程短暂,停止旅行与充分休息后,数小时至1周内自行缓解。
4.排除癔症和旅途中发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等。
有精神病史的人最好不要在客流高峰时出远门旅行,以免旧病复发。如果一定要出行,最好两人以上同行,并适当备上药品应急。乘车途中要经常开车窗使空气流通,在停站时可以下车透气。在旅行中,出现身体特别紧张和不适时,可用深呼吸让自己急躁或焦虑的心情平静下来,必要时可向列车工作人员求助。
如已发生症状,急救措施如下:
1.主动向乘务员反映有头昏、紧张、焦虑不安等表现。对这样的旅客,乘务员和同行人员除耐心安慰外,应改善患者所处的旅行环境或条件,使其充分休息,同时通知医务人员。专科医生可给予苯二氮卓类药物(如阿普唑仑、劳拉西泮等)口服,并注意观察,由专人监护。
2.当患者无冲动或兴奋紊乱时,可给抗精神病药口服,如奥氮平、喹硫平、利培酮等。
3.当患者出现恐怖性幻觉、错觉、被害妄想或有冲动性行为时,须注射苯二氮卓类针剂(氯硝西泮等)或氟哌啶醇针剂。由于这类患者的惊恐反应,易出现自杀、自残和伤人行为,为此必须进行隔离保护,必要时用保护带约束患者,但要注意捆扎部位不可太紧,以防肢体由于血供不足而受损。半小时察看一次,并定时给患者喂食物。必要时就近停止旅行,并护送至医院给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