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原(antigen)即为可以使人体产生免疫反应或过敏反应的刺激性物质,它对人体来说是异物,与其引发的抗体组成密不可分的一对,两者相互作用引发抗原-抗体反应,从而导致许多疾病,如变态反应病、结缔组织病(如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等)、肾病、肝病等。
1.免疫原性
它进入人体后,可引起免疫反应,即刺激免疫系统产生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
2.免疫反应性
能够和所产生的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产生特异性反应。
3.免疫耐受性
当免疫功能尚未成熟,或免疫反应受抑制时,进入机体的抗原不能引起免疫反应。
1.异物性
抗原与自身成分相异或未与宿主胚胎期免疫细胞接触过的物质。
种类:
(1)异种物质。
(2)同种异体(型)物质。
(3)自身成分。
隐蔽的自身成分/结构改变。
2.特异性
即专一性。抗原的特异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刺激机体产生高针对性的免疫应答;二是只能与其对应的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结合而出现反应。如伤寒杆菌抗体只对伤寒杆菌起作用,对痢疾杆菌无作用,反之亦然。抗原的特异性是由抗原分子表面的特殊化学集团的性质所决定。这种决定和控制抗原特异性的特殊化学集团,称为抗原决定簇。
3.大分子性
即抗原物质的分子量都比较大,通常在1万以上。分子量越大,抗原性越强。除此以外,作为抗原的大分子必需具有苯环、氨基酸,而且这些苯环氨基酸必须暴露在该复合物分子的表面。
1.胸腺依赖性抗原(TD-Ag)和胸腺非依赖性抗原(TI-Ag)。
2.天然抗原和人工抗原。
3.完全抗原和不完全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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