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贝林(Lobeline),可兴奋颈动脉窦和主动脉体化学感受器而反射性兴奋呼吸中枢,但对呼吸中枢并无直接兴奋作用。对迷走神经中枢和血管运动中枢也同时有反射性地兴奋作用;对自主神经节先兴奋而后抑制。
用于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引起的窒息、吸入麻醉剂及其他中枢抑制药(如阿片、巴比妥类)的中毒及肺炎、白喉等疾病引起的呼吸衰竭。
1.静注
3毫克/次;极量,6毫克/次,20毫克/日;小儿0.3~3毫克/次,必要时每隔30分钟可重复使用;新生儿窒息可注入脐静脉3毫克/次。皮下注射或肌注:10毫克/次;极量20毫克/次,50mg/日;小儿1~3毫克/次。
可见恶心、呕吐、呛咳、头痛、心悸等。剂量较大时,能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甚至惊厥。
静注速度宜慢。不能与碘配伍。用药后吸烟可致恶心、出汗及心悸,故本药曾用作“戒烟药”。吗啡中毒者禁用。急性卟啉症者慎用。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