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醚中毒大多由于麻醉时用量过大、浓度过高或滴入过快引起,偶因误饮而致。部分人对乙醚过敏。孕妇乙醚中毒,可导致胎儿或新生儿中毒。人吸入最小中毒浓度(刺激):200ppm;人经口最小致死剂量:420mg/kg。乙醚对人的麻醉浓度为109.8~196.95g/m3(3.6%~6.5%)。212.1~303g/m3(7%~10%)可引起呼吸抑制;当超过303g/m3时,对人有生命危险。连续吸入6.06g/m3(2000ppm)可引起一些人头晕;吸入9.09~21.21g/m3浓度的乙醚,未出现任何临床症状。
乙醚中毒症状包括呕吐、面色青紫、体温下降、瞳孔散大、呼吸表浅而不规则,甚至呼吸突然停止;或出现脉速而弱,血压下降以至循环衰竭。当小儿吸入乙醚蒸气浓度超过15%(婴儿更低)时,即能直接作用于心脏传导系统,甚至引起心搏骤停。已有肺部、肾脏等疾患或糖尿病人,在吸入乙醚以后常有迟发性中毒表现,一般在麻醉后12~24小时内出现不安、谵妄、脉速;或有黄疸、发绀、昏迷、抽搐;可能在数日内死亡。在中度到深度乙醚麻醉时,由于刺激作用而引起肾上腺皮质激素和去甲肾上腺素分泌增加,可能导致血压增高,甚至发生颅内出血。在深度麻醉时,有时出现强直性或阵挛性惊厥,常有角弓反张及牙关紧闭现象。此种惊厥较易发生于急性毒血症或脓毒血症、碱中毒或血钙降低等情况下及长时间麻醉后。
口服乙醚中毒时,并有口、舌、咽、喉及胃部灼痛,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扩张、脉快、颜面潮红、出汗、呼吸困难、血尿、惊厥、昏迷等。在应用治疗量乙醚时,偶出现过敏症状,如皮肤弥漫性红肿、感觉异常、心悸及呼吸困难等。
乙醚中毒时,应常规留取剩余的毒物或可能含毒的标本,如呕吐物、胃内容物、尿液、粪、血标本等。必要时进行毒物分析或细菌培养。毒物分析虽很重要,但不能等待检查结果报告后才开始治疗。对于慢性中毒,检查环境中和人体内毒物的存在,有助于确定诊断。
乙醚中毒患者如有肯定的毒物接触史,要分析症状的特点,出现的时间和顺序是否符合某种毒物灵床表现的规律性。要进一步根据主要症状,迅速进行重点而必要的体格检查,注意意识水平、呼吸、脉搏、血压情况,给予紧急处理。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再进行系统而细致的补充检查。要注意呼吸有无蒜味,有无瞳孔缩小,肌纤维颤动、支气管分泌增多和肺水肿等。经过鉴别诊断排出其他疾病的可能性以后,得出乙醚中毒的诊断。
1.酒精中毒
俗称醉酒,酒精(乙醇)一次饮用大量的酒类饮料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先兴奋后抑制作用,重度中毒可使呼吸、心跳抑制而死亡。
2.铅中毒
神经衰弱综合征症状出现较早,也比较常见,有头痛、头晕、乏力、肢体酸痛。消化不良患者口中有金属味,腹部隐痛、便秘、少数患者牙龈缘黏膜内可见硫化铅点状颗粒沉积形成的“铅线”,呈深灰色或蓝色的带状或不规则的斑块,往往见于少数口腔卫生较差者。
吸入中毒时,应将病人迅速移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通畅,供氧或给吸入含二氧化碳的氧气。如气管内分泌物增多,可注射阿托品等。有呼吸障碍时,酌用适量呼吸中枢兴奋药;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或人工呼吸器正压给氧。如出现“乙醚惊厥”,可用10%葡萄糖酸钙10ml加入20ml葡萄糖液内由静脉缓慢注射,同时应用安定、短效巴比妥类等镇惊药物。如有肺水肿、呼吸或循环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等,速作相应处理。其他为对症治疗,必要时换血。内服中毒时,口服或灌入适量蓖麻油,继之催吐,并用微温水洗胃,至无乙醚味为止。洗胃后可给牛奶、生蛋清等以减轻对胃黏膜的刺激。
1.口对口人工呼吸,用麻醉机等复苏器械,面罩下加压供氧,争取时间和条件从气管人工供氧呼吸,并注意保持病人呼吸道的通畅等,都为紧急必要的措施。为了使乙醚尽快的呼出,减轻延脑麻痹的程度,在用复苏器进行呼吸时,当吸气时关闭排气活门,使氧气充大呼吸囊,正压压气入氧气数次,然后将活门开放,挤出呼吸囊内的气休,这样可清除肺内的乙醚,降低血压内醚的浓度,有利于延脑麻痹的恢复。
2.在抢救呼吸同时,应针对血压剧降,心肌缺氧,心跳无力,心律失常以及酸中毒等进行对症处理,同时应注意脑水肿及其他方面对症处理,并做好心搏骤停的抢救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