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硫化碳为无色易挥发的液体,是工业上应用广泛的化学溶剂,也用于粘胶纤维、四氯化碳、农药生产等。二硫化碳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也可经皮肤和胃肠道吸收,中毒后出现神经精神症状,严重者出现脑水肿、昏迷、呼吸衰竭、死亡。个别可留有中枢及周围神经损害。慢性中毒主要损害神经和心血管系统。
1.工业生产事故
在硫蒸气通入燃烧的炭火以制造二硫化碳的生产过程中,如设备简陋或防护措施不周,可吸入大量逸出的二硫化碳浓蒸气。
2.无防护地使用二硫化碳
用二硫化碳为羊毛去脂的羊毛加工业,用作衣服去渍剂的干洗业,以及用作熏蒸剂为粮食消毒、灭虫的种库、粮仓,若疏于防护,在通风不良环境中作业过久可吸入大量高浓度二硫化碳气体。
人在二硫化碳空气浓度为1~1.2g/m3的环境中几小时即可发生急性中毒症状,吸入浓度10g/m3以上1~2小时者可致死。二硫化碳液体也可经皮肤或消化道吸收,成人经口最小致死量为10毫升 。
3.误服或自杀。
急性中毒呈麻醉样作用,轻者酒醉状态,步态不稳及精神症状,出现兴奋、谵妄,并有感觉异常,严重者昏迷,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个别可留有中枢及周围神经损害。慢性中毒主要损害神经和心血管系统。
1.测定尿中二硫代物(二硫代四氢噻唑酸)和血清N-乙酰神经氨酸,可分别作为二硫化碳接触指标及中毒诊断指标。
2.脑电图、肌电图检查。
1.急性中毒
(1)有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二硫化碳的病史、或自杀或误服二硫化碳液体。
(2)神经精神症状为主要表现,重者昏迷、呼吸衰竭。
(3)尿中二硫代物(二硫代四氢噻唑酸)和血清N-乙酰神经氨酸测定。
2.慢性中毒
(1)轻度 ①具有长期接触超过国家允许浓度的二硫化碳职业史;②有头晕、头痛、失眠、多梦、乏力、记忆力减退、激动等神经衰弱综合征,多汗、心动过速或过缓、血压波动超出正常范围或心电图呈现心律不齐等植物神经失调表现;③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如四肢末端多次检查有范围恒定的明确感觉减退或肌电图显示两条以上的神经传导速度减慢;④脑电图呈中度异常;⑤视网膜微动脉瘤、出血点或片状出血、渗出;⑥有肯定的视功能(视力、视野)障碍,伴有角膜知觉消失及视网膜动脉硬化(有动静脉交叉压迫征)者。
具有①、②两项以及③、④、⑤中任l项者可诊断。
(2)重度 ①有职业接触史及轻度中毒的表现;②有中毒性中枢神经器质性损害的症状与体征,脑电图呈重度异常,或可确诊为中毒性精神病者;③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明显加重,伴有运动障碍;④视神经萎缩,视功能(视力、视野)高度障碍。
具备①项以及②、③、④中任l条者可诊断。
1.吸入中毒者,立即逆风向转移至空气新鲜处并吸氧。呼吸衰竭者用呼吸兴奋剂,必要时辅助人工呼吸机。呼吸停止者立即人工呼吸,建立人工气道,辅助通气。
2.换去污染衣物。皮肤沾染者用酒精擦洗后,用清水冲净。
3.对昏迷病人,可给予甘露醇或50%葡萄糖等脱水剂,以减轻脑水肿。
4.躁狂、兴奋、抽搐者,可给安定、苯巴比妥等静脉注射,或用水合氯醛灌肠,也可用针灸治疗。
5.误服中毒者,尽快给予催吐、洗胃、导泻。
6.可给予γ-氨酪酸、能量合剂、细胞色素C、胞二磷胆碱等,促进脑细胞代谢。对视神经炎等周围神经病变,可用维生素B1、B2、B6和糖皮质激素等治疗。
1.二硫化碳易挥发、易燃、易爆,在制造和使用本品的车间里,通风、照明、电源系统均须有防火、防爆装置。禁止在车间里抽烟或以明火取暖,应安装有效的通风、排气设备。
2.在运输或贮存二硫化碳的容器内应加入水,以封闭液面,防止本品的液体和蒸气逸出。
3.在粘胶化纤生产厂,二硫化碳与硫化氢同时存在,设备、容器、管道等应尽量改用水泥、陶瓷、塑料管。对废气、废液,应安装二硫化碳冷却塔进行回收处理。
4.加强个人防护。进入高浓度危险地带操作,如洗涤粘胶搅拌器、投料、管道疏通或反应炉炉顶加料等,必须事先穿戴好防毒面具,塑料手套和防护衣服,防止皮肤接触。
5.对二硫化碳作业人员应进行就业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性体检,对患有器质性精神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神经官能症、视网膜疾病及肝、肾疾病者,或怀疑有慢性中毒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