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表即汗法,属于药物治病“八法”中的一种,“八法”即“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种基本治疗方法。汗法是指具有发汗解肌、疏透腠理、达邪外出作用,以治疗表证的方法。适用与一般外感初期。
汗法不以汗出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出汗,使腠理开、营卫和、肺气畅、血脉通,从而能祛邪外出。对于表证,辨证其寒热,采用辛温发汗或辛凉发汗之法;如属里证,则采用滋阴发汗或助阳发汗之法;如在表证未解而又出现里证的情况下,仅用解表,则里邪不去;仅治其里,则引邪入里。表邪不得解,故采用表里双解之法。汗法除了主要治疗外感六淫之邪所致的表证外,凡是腠理闭塞、营卫瘀滞的寒热无汗,或腠理疏松,虽有汗但寒热不解的病证,皆可用汗法治疗。如外感风寒、风热,疹未透达或疹发不畅的外邪束表,头面部及上肢浮肿的水肿兼表证,疮疡初期兼有表证的红、肿、热、痛,风湿痹痛等。因外邪有寒热不同,人体有虚实区别,因此解表法又可分为辛温解表、辛凉解表和扶正解表三类。
1.首先要辨别外感表证的寒热性质即外感风寒用辛温发汗,而外感风热或湿燥用辛凉发汗。
2.要考虑患者体质如何,是否有正气虚弱,若有虚症,要考虑是否偏于阴虚、阳虚、气虚、血虚(血虚症见面色苍白或萎黄,唇色淡白,头晕眼花,心悸失眠,手足麻木,妇女月经量少,衍期或闭经,舌质淡,脉细无力等),因此在解表方剂中应适当加入滋阴、助阳、益气、养血等药物,以达到扶正祛邪的目的、上述治则分别称为“滋阴解表”、“助阳解表”,“益气发汗”,“养血发汗”。
3.发汗有度。发汗虽然可以祛除外邪,但不可过汗,应以“汗出邪去”为度。因为发汗太过,甚至大汗淋漓,会耗散津液,造成严重失水,中医称之为“伤阴”或“亡阴”,此时患者反而出现身热,烦躁不安,口渴而喜冷饮,呼吸气粗,唇舌干红,脉虚数。如果病情再进一步发展还可造成“亡阳”,此时患者大汗淋漓,汗出如珠而且微黏,畏寒,手足冷,呼吸微弱,面色苍白,口不渴,或喜热饮,唇舌淡润,甚则口唇青紫,脉微欲绝或浮数而空等。类似于西医的“休克”表现。
4.因人、因时选用药物发汗时要根据患者年龄,体质,甚至性别与特殊情况(如妊娠)而有差别。一般说来体虚年迈之人不宜用发汗解表之剂,而小儿用量要酌减。此外春夏之季腠理疏松本来就容易出汗,因此发汗不必太猛。相反地在秋冬季节腠理致密,不易出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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